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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1 / 3)

入了伏的天气,一大清早都是闷热的,白色的蚊帐里窸窸窣窣地伸出一节细白的腕子,摸到桌子上的水杯,谭溪月连眼睛都没睁开,翻仰起身,一口气将杯子里的水喝完,才觉得多少好受些。

昨晚前半夜蚊帐里不知道从哪儿钻进来只蚊子,灯一打开,就不知道飞哪儿窝着去了,灯一关上,又开始在她耳边转着圈地嗡嗡,折腾了大半宿,总算把它给拍死了,刚躺下要睡,隔壁又起了刻意压着的声响,谭溪月拿被子捂着头,颠三倒四地背着还能想起的文言文,在迷迷糊糊中睡了几个小时。

现在才五点,外面的天已经大亮,院子里有摩托车启动的声音,应该是她哥出门了,过了一会儿又响起咣当咣当的剁草声,单从刀起刀落的声响就能听出握刀的人心里憋着一肚子的火,谭溪月看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拿手指胡乱抹去眼角的泪,穿衣服起床。

她起来后先去院子的灶台处,生起火,坐上锅,等锅开的间隙,她洗漱好,又去菜园里摘了些菜,准备炒一个豆角,再拌一个开胃的凉菜。

顾慧英正在菜园旁的鸡圈喂鸡,谭溪月走过去,叫了声“娘”,顾慧英连哼都不哼一声,自顾自地向鸡圈里大把地洒着鸡食。

自从谭溪月离婚回了娘家,顾慧英就把她当空气,并且放出了狠话,以后她这个当娘的再管她的事情,她就是狗,谭溪川和媳妇儿沈雅萍打起了赌,不出半个月,自己准得成了狗儿子,他老娘就是个操心的命,说不管怎么可能真的不管。

结果小半年过去了,顾慧英愣是一句话都不肯和谭溪月说,谭溪川和沈雅萍在中间试着调和了很多次都不管用,谭溪月也一天比一天沉默,每天早晨起来做好一家人的饭就去厂子里,晚饭在厂子里解决掉再回来,争取尽可能地不碍顾慧英的眼,除此之外,她也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婚是她执意要离的,所有后果她自然也要承担。

谭溪月做好饭,将刚出锅的豆角装盘摆上桌,她摘下围裙,又去洗了把脸,顾慧英端着一盆脏衣服,冷着脸从她身边经过,谭溪月想说什么,嘴张了张,最终没能说出来。

沈雅萍打着哈欠从屋里出来,看到谭溪月拎起包推着自行车要出门,她忙从桌子上拿起一个煮鸡蛋和两个包子装到袋子里,追过来,给谭溪月塞到包里,她往水井的方向看了眼闷头洗衣服的婆婆,声音故意说得有些大,“溪月,你今天还要去厂子里吗?”

谭溪月点点头,回沈雅萍,“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我得过去,下午就回来了。”

沈雅萍嘱咐, “那你早点回来,那个裙子我待会儿修下尺寸,你得再试试合不合适,不合适我再改。”

谭溪月轻声道,“我知道了,谢谢你,嫂子。”

沈雅萍佯装恼怒,“哎呀,一家人谢什么谢,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

谭溪月眼里这半年来第一次浮出些笑,沈雅萍也跟着笑起来,她就喜欢看她小姑子笑。

沈雅萍没嫁进谭家之前,就知道她有个顶顶好看的小姑子。

谭溪月的好看不是张扬的明艳,她身上自有一种内敛的柔和,越看越有味道,皮肤比那三月的梨花还白,鹅蛋脸,柳叶眉,杏仁眼,眼眸清亮如水,一笑起来,牵动着眼尾那颗如泪的红痣,尤其惹人眼。

不是沈雅萍自夸,就是海报上那些电影明星也没她家小姑子好看,可惜这么漂亮的人儿,偏在婚事上不顺。

谭溪月是村里乃至镇上的名人,她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又好,中专毕业后分配到县里的国营食品厂当会计,拿的是国家的铁饭碗,后来经厂里老人介绍,和厂长的儿子相了亲,厂长儿子在县医院当医生,戴个眼镜,长得白白净净,能说会道,嘴特别甜,第一次登谭家的门,就把顾慧英哄得合不拢嘴,直接认下了这个未来女婿。

十里八乡任谁提起谭家,都得道一声羡慕,生了个有本事的女儿,又攀上了一个有权有钱的婆家,落户到城里,住进了楼房,他们就是干上一辈子,也不一定买得起人家那房子的一个卫生间。

谁知道这才结婚一年多点,谭溪月就离了婚,就连那铁饭碗的工作也给丢了,现在在镇上一个半死不活的私营玩具厂上班,虽然干的也是会计的活儿,但这待遇差的何止是天上地下。

这半年来,街头巷尾的大娘小婶子们只要一聚起来,讨论最多的就是谭溪月,有人说她是因为生不出孩子,被婆家扫地出门了,有人说是她那个白净的医生前夫出轨了医院里的小护士,被谭溪月捉奸在床,总之说什么闲话的都有,但就是没个定论,谭溪月到底为什么离了婚,至今都是个谜。

不过现在让大娘小婶子们议论纷纷的已经不是她为什么要离婚,而是她明天要二嫁,二嫁的人竟然是河东头那哑巴。

清水村依山傍水,一条从村里横穿而过的河将清水村分为东西两侧,大多数人家生活在河西,紧挨着镇上,出行交通都方便,谭溪月家也住在河西,相比之下,河东就显得有些荒凉,满打满算也不过五户人家,哑巴住在最东头的山底下,家门前有颗百年大柳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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