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还偷偷地写了一偏关于吸血怪物的短篇故事,投稿给一便士文学的印刷商,这要是被其他作家发现,没准能惊掉他们的下巴,因为大多数正经的作家,对一便士文学持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他们认为这是“垃圾”,是对文化艺术的侮辱,那些充满血腥与犯罪的桥段,在他们看来,只会让读者们变得更加愚昧、堕落,不止一位作家在自己的作品里描写过,少年因为阅读一便士文学,而对犯罪生活产生了向往。
不过,威尔斯并不这么想,他觉得,那些小册子有时候还挺有趣的,他写了一篇贵族少年被家族抛弃,沦为吸血怪物,最终向曾经的亲人们复仇的故事,写贵族生活是他的舒适区,这小短篇竟然颇受欢迎。
他也因此沾沾自喜,觉得自己非常优秀,在新的题材里也能游刃有余,然而这种暗自的得意在看到新一期《海伦》之后,瞬间烟消云散。
他之前从来不看《女士月刊》这类女性杂志,在《卡塞尔杂志》编辑部寄过来《海伦》之后,他才每个月订阅,想看看这篇故事的后续。
同样连载于小说杂志,掐指一算,就知道为了在这一期刊登这样的文章,作者需要提前多久送稿,这么一算,他不禁失落起来。
“我是不是一个过时的,落后的作者?”他对自己的助手——也是他的亲妹妹坦言,“人家都已经提前至少半个月写出了吸血贵族的故事,我居然还为自己赶上潮流而洋洋得意。”
作为一个比较有名气的作家,威尔斯每天需要处理一些繁琐的事务,从誊写稿件、整理资料到处理读者来信等等,他的妹妹见他那么忙,自告奋勇地愿意充当他的助手,当然,他自然不会吝啬给予报酬。
此时,自家妹妹专注于阅读这篇故事,对他的话不理不睬。
就在他十分挫败,唉声叹气的时候,妹妹抬起头来,眼睛亮晶晶的,“我真喜欢这里面的吸血怪……吸血贵族的描述。”
“啊?”威尔斯一愣,长手一挥,将杂志拿过来,“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吗?我是说,不就是吸血加上贵族吗?我可是写贵族的行家,你居然说喜欢别人的贵族!”
他愤愤不平。
“你写的那些都太普通了,”妹妹哼了一声,“都是些普通的人,你看这篇,多新颖啊。”
阅读完最新的《海伦》,威尔斯不得不承认,它确实足够新颖独特,尤其看在它写出来的时间比吸血怪物流行还更早,这种新颖就更加突出了,看到这篇故事,他已经能想到好几个关于吸血贵族的点子了,那些居住在阴森的城堡、看似正常普通的贵族,实际上却睡在棺材里,拥有常人所无法企及的力量。
感觉灵感突然充沛起来了呢,他甚至已经在构思一个吸血贵族家族斗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血液、权利和秘密将成为核心元素,围绕着这个家族展开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情节。他甚至有种冲动,想要彻底改写手头上的《家族之谜》。
“你可别冲动,”似乎看出了威尔斯内心的跃跃欲试,妹妹连忙警告,“先好好写完这本不好吗?大不了等写完这本再写新的。”
威尔斯叹了口气,拥有一名助手的感觉不错,拥有一个妹妹感觉也很好,而两个身份重合起来,可就不太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