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寿命很短。
一百年在宇宙中也是弹指一瞬。
在人鱼的眼中, 也只有她们生命的三分之一长度。
人类的寿命又很长。
人类文明从几千年之前迭代而来,从旧石器时代走到今天,并还将生生不息地发展下去。
多莉斯好像知道了答案, 又好像还是有点不明白。
“谢谢你,快乐王子。”
格蕾丝微微弯腰示意, 说, “请继续陪伴这座城市吧。”
她带着多莉斯离开,而多莉斯追上去, 小声问,“格蕾丝,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
“只是一种猜测。”
格蕾丝说, “快乐王子帮助了这座城市的人, 人民为了纪念他, 为他塑造了雕像, 可以说是他的善行塑造了灵魂, 也可以说是人民对他的爱戴塑造了他的灵魂。”
也许一开始的条件并没有错。
获得爱,获得很多的爱,直到那些爱可以长久到跨越时空、植入文明岁月地存在,快乐王子的灵魂就诞生了,并作为这座城市的守护者,永远陪伴着这座城市。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多莉斯, 你也完全可以做到。”
格蕾丝说, “别忘了, 你有三百年的时间。”
她想了想, 又补充道, “而且, 在你活到一百多岁, 却还依旧保持着年轻的脸庞的时候,我想人类应该会真的相信你有神的力量吧。”
多莉斯认为自己没有神力,是欺骗人类。
实际上,长寿对于人类来说,就是一种神力。
格蕾丝说:“到时候,你将成为这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存在,甚至可以说,你在人们心中就是神。”
多莉斯眼睛刷拉一下亮了起来。
“不过到时候,我就已经不在了。”
格蕾丝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能说的,甚至停顿后还笑了一下,“多莉斯,不要忘记我哦。”
“啊。”
多莉斯有点着急,想了想又说,“没关系,我会给格蕾丝塑造雕像的!”
“不了。”
格蕾丝拒绝说,“我并不想我的灵魂只能待在同一个地方。”
系统幽幽道:“……废话,你也不能留在这个世界里啊!”
也是。
于是格蕾丝更坦然地说:“如果我死了,多莉斯,请不要为我做任何事,也不用想找到我的灵魂,就当做我永远消失了吧。”
多莉斯眨眨眼,有点不明白:“格蕾丝不想要永恒吗?”
“亲爱的,我知道你对永恒的灵魂有执念,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追求永恒的。”
格蕾丝轻轻笑了,说,“至少多莉斯会记住我,每座城市的人会记住我,这个世界也会记得我来过,这就已经足够了。”
她追求的从来就是当下。
格蕾丝往前走,脚步轻盈从不停留,只有声音飘散在寂静的夜空中。
“对我来说,如果人生中能有那么几个值得的瞬间存在,就已经是永恒了。”
……
格蕾丝的话有些难懂。
不过有一点,多莉斯还是明白了。
首先,要做好事。
其次,要被很多人铭记。
这样,才有可能塑造出永恒的灵魂来。
于是,多莉斯决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奋斗。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多莉斯和格蕾丝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演出了一场又一场,认识她们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多莉斯的名声水涨船高。
现在几乎全国都知道,有一位名叫多莉斯的神使,会用自己的歌声治愈人们疲惫的心灵。
最开始,格蕾丝还被国王陛下写信催促赶紧回到王城,直到后面也渐渐不催了。
不仅是因为多莉斯走过每一个城市都会给那个城市的人们带去福音和安慰,更因为格蕾丝在旅行之余,也会总结当下这个城市存在的问题,并且交给艾丽卡。
作为出巡的公主,她同样将自己的任务完成的非常出色。
一年多的时间内,她们已经走了德马克快一半的城市。
只是随着神使越来越出名,多莉斯每到一个城市时,被认出来的概率越来越大。
很多时候,她都只能乔装打扮出行。更多的时候,只有没有人的夜晚,她才能偷偷溜出去,享受一下自由的空气。
这似乎与她最早的想法有点背道而驰。
但是每次看到教堂里人们虔诚的眼神,多莉斯就会坚定,自己的选择并没有错。
她已经开始慢慢以自己的身份而感到骄傲了。
一开始,神使的头衔对她的确是负担,但是越往后她越来越觉得,她也许就适合这个位置。
因为,不仅仅是听她唱歌的人类会被治愈,就连多莉斯自己也享受着那一刻,在歌唱完毕,看着周围的人因为音乐而落泪,因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