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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1 / 3)

陈放的脸色却变了一下

,向高博反问了一句:

“高博,你会喜欢上你高中最讨厌的人吗?”

“最讨厌的人?....那当然不会。”高博脑海里闪过他高中时候,班上那个最喜欢为难他,品行还不端,甚至在老师面前无数次告他黑状的女生,立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摇了摇头。虽然和陈放是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也有好几次听他说起过陆晴以及他高中时候的事,但他也没有全盘了解过。陈放看着他反应,低下头,无奈勾了勾唇:“我就是她在高中的时候,班上最讨厌的那个人。”

“啊?不能吧?放哥,你初中为她做过那么多事情,高中到了一个班,你又是学校的校草,喜欢你暗恋你的女生那么多,夸张点说都能排到国外去了吧!你家陆晴有什么理由讨厌你啊?”高博瞪大眼睛,确实不知道,他和陆晴竟然还是死对头,陆晴最讨厌的人,这样的关系,令他觉得难以置信。陈放一双黑眸望向他,定定回答:“正是因为我太受女生欢迎这一点,才让她那么讨厌我吧。”

“原来如此。”高博若有所思,感叹道。这样一想,他身边确实有过像陆晴这类型的,极其循规蹈矩,又非常保守的女孩,在她们眼里,陈放这样的外形和外表,以及异性缘极强的男人,必然是她们第一个讨厌并拒绝的对象吧。他也很了解陈放的个性,别看在他们这些朋友们面前大大咧咧的,为人处世极其周到,开朗乐观的很,但他的内心,其实却很细腻,观察力很敏锐,想必高中时期,陆晴对他的讨厌,他应该很快就能看出来吧。而且高博突然想起,陈放曾经对他提起过一次,高中的时候,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她父母来过一次学校,如此区别于大多数普通人的家庭背景,她身上的自卑和不安全感还要加倍吧。尽管如此,高博还是出声安慰陈放:“放哥,太受欢迎不是你的错,别人非要往上来扑,那也是别人的自由啊,这只是一个片面的你,你在嫂子面前证明,你不是她想的那种人不就好了。”“这也是我现在正在做的事。”陈放点了点头。

高博的表情也多了些复杂,其实他知道,这件事对陈放来说谈何容易呢?

陈放可以说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一路顺风顺水的人,他和陈放父母打过好几次交道,他们言语之间,其实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培养了陈放骨子里,那种和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人,完全不同的不受规则拘束,洒脱不羁,对于自己人生拥有完全自主性的个性高博大概能明白,这可能也是陈放和其他人比起来,天然的,就会吸引住许多女生视线,吸引很多女生喜欢上他,并不断往上扑的原因所在吧。受女生欢迎也好,喜欢洒脱不羁做自己,自由来去如风也好,这都是陈放身上的一部分,是构成他这个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如此想来,以他这个好朋友的身份来看,陈放在年少时期开始,便意外碰上了一个,这么喜欢这么爱的,却与他差异如此巨大的陆晴,到底算的上是缘还是劫呢?“老高,你懂吗,正是因为我太过了解,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才知道,让她完全卸下防备,毫无保留的爱上一个人到底有多难,现在还不是时机。”陈放那双深沉的黑眸,再次望向高博,接着对他说道。听到他这句话,高博脑海里突然想起一个句子来,越喜欢越难以说出口,越小心翼翼,所有人都以为,凭陈放这样万里兆一的外形和家庭条件,必然是换女朋友如换衣服,对他来说实在简单至极。

可只有他知道,陈放心里喜欢着的这个人,这么多年来,就从未变过。

在大学里,他曾经亲眼见过满心欢喜的陈放是怎么样做好了,那场演唱会上的一切万全准备,只为了用他那首亲自为陆晴写下来的歌,亲自对她进行表白。可当整场演唱会结束,舞台的灯光全部熄灭的那一刻,台下挤满了无数为陈放而来,不断尖叫的粉丝和迷妹,可他却唯独没有等来,那一个他最想等来的人。那一晚上,高博陪陈放喝了一晚上的酒,看着他彻夜痛哭。

现在高博已经完全理解了陈放,他伸出粗胖的胳膊,拍了拍他肩膀鼓励:“加油,兄弟,你们俩也算是太有缘分了,兜兜转转,最后你竟然还是娶到了她。你再多往前走几步,我估计着,让嫂子爱上你,这都不是什么事,没准她也在前面等着你呢!“好兄弟,有你这些话就够了!”陈放端起手里的柠檬水向高博敬了一下。

在无数名贵华丽,高定婚纱的包围之下,陆晴反而选中了一条造型没有那么夸张华丽,没有那么多夸张的钻石,反而比较复古,量感较轻的白色拖地婚纱。这件婚纱很有巧思,上半部分露肩以及袖子部分的构成,部由极其温婉有女人味的蕾丝,下半部分则是收窄的鱼尾,配上长长的拖地头纱,看起来很独特。看着宽敞华丽的试衣间里,长长镜子里的自己,陆晴深吸了一口气,有些紧张,这身婚纱真的好看吗?她不太敢走出门去。毕竟此前,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一辈子,她还会有穿上婚纱的这个时刻,毕竟对于婚姻的恐惧,曾经通过她的父母,毫不夸张的带到了她的每一个毛孔之中。她想起,小时候她从来没有见过父母的婚纱照,可以说从她出生开始,她就从来没有见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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