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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案1 (2 / 3)

瑞丝小姐,恕我打断,可否请您不要说‘你’,说‘凶手’呢?”

可以。

凶手是如何在晕血的情况下完成这一案?

答案是,他借用了鹿血。

他了解所谓晕血更多时候是精神上的恐惧所致。

只要大脑不认为眼前所见的是人血,他就不会晕倒。

鹿血浓烈的气味刚好能帮助他完成这一自欺欺人的步骤。

他做的另外一步是使用麻袋。

厨房说他们丢失了装鹿的麻袋,我猜想,它是被套在了里根的身上。

总之,尸体就这样处理完了。

下一个问题是,他是如何将尸体带到舞会现场的?

这就要说到王子送来的雕塑……

“等等,格瑞丝小姐,您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

嗯?

“血。杀人分尸这种事一定会有大量的血,他有时间处理吗?”

里根房间里有一个夸张的砍头台,运用那个,数分钟就能完成切割。

也就是说,凶手有充足的时间清理被害人身上的血。

实际上,他需要清理的本就不多,麻袋会帮助他挡住部分血液。

“可地板上的血、工具上的又该怎么办呢,格瑞丝小姐?”

这个我稍后会说。

“看来,您已经找到‘那个人’了呢。”

是啊,你害怕了吗?

“我为什么要害怕?这是凶手和您之间的事。”

呵,好吧,希望那位凶手先生正在听我说话。

让我们说回王子的新作品。

它们和坐下的里根差不多高、身上还盖了丝绸布,是最合适的藏尸处。

凶手将坐上椅子的尸体,整个伪装成雕塑,带去宴厅。

等到了宴厅,他再找机会将掀了布的尸体推到桌子旁,拆掉底座便可。

一言以蔽之,当时坐在那里的里根男爵已经死了。

胡佛认为他还活着,是基于菲比女士的证词做的判断。

菲比女士说了些什么呢?

她说,里根摸了她的手,而控制一只死人的手延迟落下能有多困难?

她说,里根在她耳边呼吸,这是孩童的身高带来的误会。

她说,里根在含情脉脉看她,关于这点,我建议她做一个实验。

闭上眼睛,默数十秒,将眼睛睁开,接着,看向狗看向猫看向死人。

她会发现世间万物都在含情看她,这是光亮的变化带来的视觉晕眩。

综上,菲比女士的证词不太可靠,但她的证词也不是一无是处。

她的证词里有两个关键点。

第一个关键点是,她说今晚实在是太热了。

男孩米格不正是因为听见他人说宴会闷热,才想到使用风魔法吗?

如果没有人这样说,他就不会使用魔法。

如果他不使用魔法,他就不会成为这一案的凶手。

而问题是——

那天的宴会真的有那么热吗?

我事后做了调查,大多数人都告诉我,觉得那天很凉快。

有趣的是,有几个人听了我的问题,对我谈到了你。

他们说,你,艾维,那天晚上重复了好多次同样的话。

“今天好热。”“您不觉得热吗?”“里根先生说他热得快要晕倒了。”

我不得不说,你,哦不,凶手先生真是擅长言语暗示啊!

这种重复的暗示,逐渐令菲比信了,也令可怜的男孩米格信了。

所以,一切才会如凶手所想进行下去……

再说到菲比证词的第二个关键点。

她说,那天除了你,还有一个男人也晕倒了。

我当时没有在意,事后想起,顺着这条线索做了调查。

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原来,里根的秘密房间一直都有一个特定的打扫人。

那天打扫人也去打扫了,不过,他并不清楚自己打扫的是谁的血。

直到他在舞会上看见里根的尸体。

他怎么能不晕倒呢?

他清理的竟然是雇佣他工作的主人的血!

我找到他,他和我哭诉,他说自己被凶手利用了,凶手太狡猾。

是啊,我也这么想,这位凶手实在是太狡猾、太恶劣了……

-

格瑞丝的话说完了,艾维合拢双手,结束聆听的姿势。

他认真评价:“格瑞丝小姐,您的幻想很精彩。”

格瑞丝冷哼,不置一词。

艾维说:“我看得出,您还是想要将我定为凶手,可是,真的不是我。”

格瑞丝反问:“不是你,你为什么要在舞会上捏造宴厅闷热的谣言?”

艾维委屈,“您明明知道,我身体不好,我比别人更不适应温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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