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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1 / 7)

早上起来有热腾腾的饭菜吃,对于连日来的逃亡,这怎么不算一种珍贵的幸福呢。

只可惜这是短暂的,连吃带拿的装了一布袋的干粮,还好老两口家里是做小吃摊的,根本不愁吃的。休整一夜,上午风雪停了,吃过早饭,顾遇水就要求继续赶路。我是没什么决策权,牵着小红马在门口等候。从布袋里掏出一个粗粮饼,我一边啃一边看着顾遇水和老妇人打探这附近的路况。

因为有些耽误老妇人出门支摊做生意,顾遇水还给了一点碎银,对方推辞两下也是乐呵呵地收了,反手又送两颗大苹果。我打着哈欠看他们客套,觉得这个时候的顾遇水很接地气,邪气也没那么重。等他聊完了,就走到门口上马,还让老两口不用送了。少年穿着老汉的衣服也不显得黯淡,身板子正,气质是磨灭不掉的。

他上马以后,我就要去给他牵马,谁知顾遇水弯腰探手,搂住我的腰,将我单手抱上马,坐在了他的身前。我连忙抓紧马鞍,只见他扯起缰绳,“驾——”

得到充分休息的马儿神气十足地在道路中奔跑起来,没想到,今日居然让我上马了,还以为他会让我在马屁股后面跟着跑呢。乐城离这里八百多里,我们只有一匹马,在正常情况下,没有遇到追杀,也没有遇到风雪交加的天气,可能要个十天左右。若是遇到各种状况,这个时间就会无限延长。老天保佑,不要再有什么凶险的事情发生了。

十分幸运的是,赶路的第三天,我们路过一处小型马场,这里出售马匹。

顾遇水一眼相中一匹黑马,这大马看着就很酷哥,可能是因为我单身年限等于年龄,现在看马都看出了英俊之感。老板说什么都不肯割爱,说这马是想留着做种马的。费了一番口舌,老板还是不愿卖,只让我们选别的。然而,顾遇水想要的,不可能轻易放走。他一改杀价时的温良面孔,眼底透出阴鸷。“老板,马场全部马匹的性命,换它一匹,您自己选。”他还用了您,真是让人感动。

老板没想到这人变脸如翻书,上一秒还和和气气地还价,下一秒就不耐烦地放狠话威胁。他做得出来的!

本来在一边当背景板放空的我,在听到了这话后,马上将老板请到一旁,好声好气地解释。

“我家主子是这样,老板消消气,不过你最好是在还有商量的时候,把这匹马卖了。种马多得是,以后还能选是吧。”

“你们两个臭流氓,合着是来讹我的?老夫可有的是打手!”

老板吹胡子瞪眼,没把我们放在眼里,还想着把看场子的人叫来。

与其让顾遇水动手,还不如我试着调解一下。我隔空一掌打在老板脚下的泥地上,尘土炸起,留下一个坑。没想到我入乡随俗,也会搞这些警告人的事情了。

“我家老大可比我毒辣多了,三思啊。”

老板一看我出手,就知道我们两个是走江湖的,嘴皮子动了半天,泄气地点头。至少现在卖马,能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还能赚一笔。要是真的不和他讲理,这马场都得扬了。灰心的老板鼓起勇气,说道:“卖归卖,但是要加钱!”

你是加钱哥吗!

我和顾遇水就算把全身的碎银子都交出去,也买不到一条马腿。还以为小恶鬼准备强抢,没想到他拍我胳膊,“交出来。”

我懵逼:“什么。”

顾遇水:“佛头。”

我:“….…”

哪有送人又要回去的道理!我的佛头金项链!干脆把马场扬了算了!

我撇着嘴,满脸不情愿地抠身上的内袋,好不容易将佛头项链拿出来。顾遇水抢过,就扔到老板的身上。金子真是硬通货啊,不管是现代、西幻、武侠、科幻,就没有不收金子的地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黑马,顾遇水舒坦了,将马鞍套上去,还算满意地拍拍马腹。他摸完马,看到我在一旁,还顺手摸了摸我的头。我不爽,又不敢发作,丧着脸:"干嘛?"顾遇水:"夸你做得好啊。"

我碎碎念:"做得好又没奖励,金子还被你要回去了。哪有送人又收走的理。"

看得出来我是真挺在意的,顾遇水挠到我下巴,“虽然是我送你的,但你是我的,等于还是我的。”

什么歪理,滚去粪坑。

他顺势捏捏我的脸,"行了,以后补给你。"感觉他心情还挺好,我趁机说:"那我要一百两金子!"

虽然自己在狮子大开口,但理想要做大一点嘛。如果后期他真的兑现这么多钱,我在这里就吃穿不愁了。牛马不就是为了钱才工作的吗!

“好。”

他轻松应下,算是答应了给我补偿。

小红马的负担被减轻,更多的行李都分担在了黑马上,这次赶路快了不少。赶路十多天,我们没有再遇上寻仇的,安全抵达乐城。这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市,四通八达,河道也很宽阔,下次赶路还有水路可以选择。

进城之前,城门口的两道旁就有很多摊贩在卖东西。这可比之前的游山镇热闹许多,我和顾遇水牵着马走在行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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